澳洲負扣稅允許投資房虧損抵工資稅
澳洲允許投資房出租虧損(利息、折舊、物業費超過租金)直接抵減個人其他收入(如工資)的應稅所得。該機制長期存在,高收入納稅人從中獲益比例更高。
負扣稅可追溯至1930年代《所得稅評估法》,旨在鼓勵住房投資。1985年霍克政府曾短暫隔離虧損,禁止抵工資收入,1987年恢復。此後持續適用,至2026年預算前基本未變。
2026年5月12日預算宣佈改革,從2027年7月1日起,對2026年5月12日晚7:30後購入的既有住宅投資房,虧損僅能抵其他住宅物業收入或資本利得,不能再抵工資。新建物業與公告前持有物業被祖父條款保護,仍可抵其他收入。
配套措施包括資本利得稅50%折扣從2027年7月1日起改爲通脹指數化加最低30%稅率。財政部建模預計對租金影響約每週2澳元,房價增長短期放緩約2%。
Grattan Institute等分析顯示,負扣稅收益更多流向高收入羣體。ATO數據曾顯示約6%納稅人申報負扣稅。改革旨在將激勵轉向新建供應,同時保護存量持有者。
市場機制方面,高邊際稅率投資者通過槓桿購房製造賬面虧損以抵稅,同時持有資產等待升值。受益方爲高收入存量投資者與新建投資者,承壓方爲依賴既有房投資的新入場者及潛在租金供應。
來源:公開信息
ABAB AI 解讀
負扣稅自1936年引入,1985-1987年曾被霍克政府隔離後恢復。2026年預算再次限制新購既有物業的虧損抵扣,同時保留新建豁免與存量祖父條款,延續了政策反覆調整的路徑。
資本路徑上,高收入者通過銀行槓桿購入投資房,利用虧損抵減工資稅,將稅後成本降低,同時等待資本利得。資源調動集中在既有住房市場,而非強制新增供應。
這類似於其他國家允許投資虧損抵其他收入的稅制安排。當前處於從普遍抵扣轉向區分新建與既有的轉型階段,政策試圖將激勵從存量競爭轉向增量供應。
本質屬於監管變化。稅制將投資虧損與工資收入掛鉤後,提高了高稅率者的持有能力與槓桿意願;限制抵扣後,既有房投資的稅後回報下降,定價權部分從槓桿投資者轉向自住需求與新建供應。
ABAB News · 認知定律
虧損可抵稅,槓桿就是稅盾
激勵存量,供應不一定增加
高稅率者先獲益,改革先改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