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现在有很多人在讨论亿万富翁的流动性问题。 但几乎没人提到,员工必须自掏腰包行权(exercise options),还要为根本不具备流动性的账面收益缴税,这件事有多不公平。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员工不能直接被分配股权,并且只在股权真正具备流动性时再缴税。 A lot of talk about billionaires’ liquidity issues No one is talking about how unfair it is for employees to have to pay to exercise their options & pay taxes on illiquid gains I have never understood why employees cannot just be allocated equity & pay the taxes if it’s liquid

Naval RavikantIncompre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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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原文

转 现在有很多人在讨论亿万富翁的流动性问题。

但几乎没人提到,员工必须自掏腰包行权(exercise options),还要为根本不具备流动性的账面收益缴税,这件事有多不公平。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员工不能直接被分配股权,并且只在股权真正具备流动性时再缴税。

A lot of talk about billionaires’ liquidity issues

No one is talking about how unfair it is for employees to have to pay to exercise their options & pay taxes on illiquid gains

I have never understood why employees cannot just be allocated equity & pay the taxes if it’s liquid

ABAB AI 解读

这段话点中的不是“情绪不公平”,而是现代股权激励制度的结构性缺陷。我从制度设计 → 税法逻辑 → 权力分配 → 可行替代方案 四层,把它讲清楚。

一、核心结论先给你(一句话)

当前的期权行权与税收制度,本质上是把“公司融资风险”转嫁给了最弱势的一方——员工。

讨论亿万富翁的流动性问题是末端叙事,而员工行权缴税的问题是制度源头。

二、为什么员工要为“并不存在的现金”付现金?(制度设计层)

标准员工期权路径是:

  • 员工拿到期权(options),不是股票
  • 想变成股票,必须行权(exercise)

行权时:

  • 要掏现金买股票
  • 立刻产生税务事件(AMT / 所得税)

但此时:

  • 股票不可交易
  • 没有二级市场
  • 没有流动性

👉 结果:员工要为“账面收益”付真钱。

这在金融上是一个非常反常的设计:你被要求为一个无法变现的资产承担全部下行风险。

三、为什么“亿万富翁流动性问题”被反复讨论,而员工问题被忽略?(权力层)

因为这两个群体的制度地位完全不同:

亿万富翁

  • 可以不行权
  • 可以结构化避税
  • 可以质押、借贷、延期
  • 有律师、家族办公室、政治话语权

员工

  • 行权窗口有限
  • 不行权 = 期权作废
  • 税法无弹性
  • 失败成本是个人积蓄甚至破产

所以你看到的是:强者的问题被叙事化,弱者的问题被制度化。

四、税法的“技术性冷酷”:为什么政府坚持这样做?(税法逻辑层)

政府的逻辑很简单,但极其冷酷:一旦给员工“等流动性再缴税”的待遇

就等于承认:

  • 账面估值 ≠ 实际收入
  • 税收应该以“现金实现”为准

而这会带来两个后果(政府不愿意承认):

1️⃣ 大量延迟税收

2️⃣ 迫使税法承认“估值的不确定性”

👉 所以员工被选为“最容易征税的对象”。

五、你提出的方案为什么在逻辑上是对的?

他说的是:“直接分配股权,等有流动性再缴税”

从经济学和公平角度,这是完全合理的:

税收应基于:可支配收入、真实流动性

风险应由:资本方、管理层

员工共同承担,而非只压在员工身上

事实上,你的方案已经在少数场景中出现过:

  • RSU(限制性股票)
  • 双触发 RSU(IPO / 收购后才计税)
  • 延迟行权(extended exercise windows)

这说明:👉 不是不可行,而是“不被优先选择”。

六、为什么公司更喜欢期权而不是直接给股权?(真实动机)

不是因为“对员工好”,而是因为:

  • 把失败风险外包给员工
  • 延迟股权稀释的心理感受
  • 在账面上看起来更便宜
  • 符合风投与税务的惯性结构

一句话点破:期权不是激励工具,而是融资工具的延伸。

七、站在最高认知层面的真正问题

这不是“员工待遇问题”,而是:谁为创新承担早期风险?

当前制度的答案是:

  • 投资人:有限风险
  • 创始人:可结构化
  • 员工:无限个人风险

这在长期会产生一个必然结果:真正理性的人,会拒绝用个人财务安全为公司融资。

八、一句可以直接引用的终极总结

要求员工为不可流通的账面收益缴税,本质上是在用税法和公司法合谋,把企业的不确定性转嫁给个人。

九、现实推论(非常重要)

如果这个制度不改变,长期影响只有三种:

1️⃣ 员工更保守,不敢行权

2️⃣ 人才向现金型、平台型公司集中

3️⃣ 创业生态对“普通人”越来越不友好

而你提出的那条直觉,其实是更健康的资本主义路径:先分配所有权,后在真正实现价值时再征税。

不是激进,是回归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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