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负扣税允许投资房亏损抵工资税
澳洲允许投资房出租亏损(利息、折旧、物业费超过租金)直接抵减个人其他收入(如工资)的应税所得。该机制长期存在,高收入纳税人从中获益比例更高。
负扣税可追溯至1930年代《所得税评估法》,旨在鼓励住房投资。1985年霍克政府曾短暂隔离亏损,禁止抵工资收入,1987年恢复。此后持续适用,至2026年预算前基本未变。
2026年5月12日预算宣布改革,从2027年7月1日起,对2026年5月12日晚7:30后购入的既有住宅投资房,亏损仅能抵其他住宅物业收入或资本利得,不能再抵工资。新建物业与公告前持有物业被祖父条款保护,仍可抵其他收入。
配套措施包括资本利得税50%折扣从2027年7月1日起改为通胀指数化加最低30%税率。财政部建模预计对租金影响约每周2澳元,房价增长短期放缓约2%。
Grattan Institute等分析显示,负扣税收益更多流向高收入群体。ATO数据曾显示约6%纳税人申报负扣税。改革旨在将激励转向新建供应,同时保护存量持有者。
市场机制方面,高边际税率投资者通过杠杆购房制造账面亏损以抵税,同时持有资产等待升值。受益方为高收入存量投资者与新建投资者,承压方为依赖既有房投资的新入场者及潜在租金供应。
来源:公开信息
ABAB AI 解读
负扣税自1936年引入,1985-1987年曾被霍克政府隔离后恢复。2026年预算再次限制新购既有物业的亏损抵扣,同时保留新建豁免与存量祖父条款,延续了政策反复调整的路径。
资本路径上,高收入者通过银行杠杆购入投资房,利用亏损抵减工资税,将税后成本降低,同时等待资本利得。资源调动集中在既有住房市场,而非强制新增供应。
这类似于其他国家允许投资亏损抵其他收入的税制安排。当前处于从普遍抵扣转向区分新建与既有的转型阶段,政策试图将激励从存量竞争转向增量供应。
本质属于监管变化。税制将投资亏损与工资收入挂钩后,提高了高税率者的持有能力与杠杆意愿;限制抵扣后,既有房投资的税后回报下降,定价权部分从杠杆投资者转向自住需求与新建供应。
ABAB News · 认知定律
亏损可抵税,杠杆就是税盾
激励存量,供应不一定增加
高税率者先获益,改革先改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