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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CFTC擬立加密槓桿監管框架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週一發佈預先規則通知,擬用現有《商品交易法》權限搭一套加密監管框架,填國會未完成立法留下的空白。兩條路徑並行:Regulation CTX管交易本身,Regulation CAM管承載交易的公司,並新設一類平臺,稱爲加密資產市場。

管轄鉤子是該法第2(c)(2)(D)條下的零售商品交易。涉及槓桿、保證金或融資的加密活動納入監管;交易者用借入資金放大頭寸,即進入這套規則。機構不預設具體槓桿上限,但任何提供槓桿交易的平臺須把產品提交工作人員審查。新平臺還要接受反操縱控制和儲備證明義務,客戶交易擬由註冊期貨經紀商居間。

這不是強制全市場換牌。主席Michael Selig在紐約福特漢姆法學院區塊鏈監管研討會上說,規則是給交易平臺一條路,在CFTC統一的全國監管下運作,用的正是上一屆政府靠執法監管所依據的同一批法定權力。他同時表示,目標是事前擋住類似FTX的欺詐,而不是隻在事後起訴。已註冊爲指定合約市場的交易所可按定製規則做這類交易;只做加密的公司可選普通註冊,或走新的加密資產市場類別。

現貨直接買賣仍在權外。比特幣、以太坊等按市價換手、不帶槓桿或保證金的交易,CFTC沒有全面監管權,只能繼續打欺詐和操縱。規則也取代不了各州資金傳輸法規。官員稱,想做更復雜產品的公司應走受CFTC監管的平臺;60天公開徵求意見結束前,他們還不清楚剩下的純現貨市場規模,但暗示用戶可能更願留在聯邦監管空間。

此次動作跟在參議院未能推進CLARITY Act之後。該法案本可給約2萬億美元加密市場立新規則。與法案不同,CTX和CAM不要求所有加密資產必須在CFTC註冊平臺交易,因爲沒有國會授權就做不到。今年早些時候CFTC與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聯合解釋,已把比特幣和以太坊等一大類資產視爲非證券、落入CFTC權限。徵求意見須在《聯邦公報》刊登後60天內書面提交。

這是牌照驅動而不是價格驅動。買方是想上槓杆的零售用戶和希望用一張聯邦牌照替代多州牌照的平臺,賣方是仍靠州資金傳輸牌照做純現貨的交易所。資金不會因通知本身搬家,但槓桿和保證金流量可能向接受儲備證明、期貨經紀商居間的平臺集中。受益的是已有指定合約市場牌照、能快速加開加密保證金業務的機構;承壓的是離岸高槓杆平臺,以及只做現貨、拿不到聯邦背書的州牌交易所。

來源:公開信息

ABAB AI 解讀

CFTC這條路不是新發明。2014年起它就用商品定義管比特幣衍生品,2022年FTX崩盤後,其註冊子公司裏的客戶資產因隔離安排得以保住,未註冊的現貨平臺則把客戶資金和自營倉混在一起。上一屆委員會主要靠執法函和和解把離岸槓桿平臺往美國規則裏趕,Selig這次把同一條《商品交易法》第2(c)(2)(D)條寫成事先規則,等於把“先罰後管”改成“先註冊再開槓杆”。

錢和牌照的流向很具體。平臺若只做無槓桿現貨,仍可留在各州資金傳輸牌照下;一旦向零售客戶提供保證金,就要進加密資產市場或指定合約市場,並由期貨經紀商夾在客戶和平臺之間。這會把客戶保證金從平臺自有賬戶挪到經紀商隔離體系,儲備證明則把儲備金從內部報表變成可覈驗負債。動機是在CLARITY Act卡在參議院後,用現有權力先圈住最容易穿倉的一塊,而不是等待國會重寫2萬億美元市場的全部結構。

類比對象是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之後的掉期強制清算,而不是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代幣發行的執法潮。當年掉期沒有被禁止,而是被推進中央清算和交易報告,做市商份額向已有期貨清算會員集中。加密現在處在控制階段而不是擴張階段:比特幣、以太坊已被聯合解釋劃成非證券,剩下的爭奪是誰能合法賣槓桿,不是誰能合法存在。

結構上這是監管變化裏的管轄權切割。現貨定價權仍散在州牌和離岸平臺,槓桿定價權收向聯邦註冊層。機制是法定權限只覆蓋“融資零售商品交易”,所以委員會無法命令全部現貨上場,只能讓想放大頭寸的流量自願換取全國牌照。結果是同一枚代幣出現兩套市場:無槓桿的州法市場,和有保證金、有隔離、有儲備證明的聯邦市場。

ABAB News · 認知定律

  1. 法律沒寫完的地方,先佔權的人寫規則。

  2. 槓桿一出現,監管就從披露變成隔離。

  3. 牌照不是成本,是把對手擋在門外的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