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表示:关税是一种“税收形式”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2025年11月5日的庭审中明确表示,关税是一种“税收形式”,而征税权历来是国会的核心权力。他质疑总统为何能单方面利用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关税,指出这法案从未被用来征收关税,并强调如果国会没有明确授权,总统无权征收广泛关税。罗伯茨认为,让总统的外交权力凌驾于国会征税权上,可能导致行政权与立法权的相互抵消。
与此同时,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也反驳政府观点,直言“你们说关税不是税,但这恰恰就是税,这是向美国公民征收财政收入的手段”,驳斥特朗普政府称其关税为“监管性关税,不是税收”。
此外,多位保守派大法官如戈萨奇和巴雷特也质疑总统依据该法案单方面征税的合法性,认为这使国会的立法权力被削弱,行政权力被过度集中。庭审中,政府律师辩称这些关税是“管控进口的手段”,但法院对这一说法保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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