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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委員Hester Peirce:鏈上金庫與借貸活動可能仍受證券法管轄

SEC委員Hester Peirce表示,儘管許多加密活動不受聯邦證券法約束,但將證券屬性活動轉移至鏈上通常不會改變其法律地位。

Peirce指出,若金庫運營方負責資產配置、收益策略選擇或決策,其行爲可能構成共同企業或落入投資公司監管範圍;鏈上借貸中設定利率、LTV及清算參數的管理方亦需評估證券法適用性。

市場機制上,DeFi項目方與協議開發者成爲主要合規買方,資金流向可明確法律屬性的透明項目,機構級參與者受益,而模糊地帶項目承壓,整體推動加密創新與監管溝通加速,促進資本在合規框架內高效配置。

來源:公開信息

ABAB AI 解讀

Hester Peirce長期被視爲加密友好委員,曾多次公開批評SEC過度監管並推動沙盒機制,在FTX事件後仍堅持爲行業發展留空間。

資本路徑上,SEC通過委員表態引導項目方主動溝通,動機在於平衡投資者保護與創新,資源從對抗式執法轉向規則明確化,讓合規項目更容易吸引機構資本。

類比歷史上商品期貨與證券監管邊界確立過程,當前加密市場處於證券法適用性澄清的轉型階段,Peirce立場代表監管內部的務實聲音。

本質屬於監管變化:鏈上活動法律屬性判定推動合規基礎設施建設,機制在於明確“努力獲取利潤”與管理方責任邊界,減少不確定性,讓資本從灰色DeFi向受監管透明協議集中,從而實現保護與資本形成的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