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與趙長鵬在FTX追回訴訟中向Kevin O'Leary發出傳票
幣安及其創始人趙長鵬(CZ)已在FTX破產追回訴訟中向Shark Tank投資人Kevin O'Leary發出傳票,要求其提供相關信息。該訴訟由FTX Recovery Trust和FTX Digital Markets於2024年11月對幣安及CZ提起,指控2021年7月幣安將所持FTX股份回售給FTX的交易屬欺詐性轉讓,尋求追回至少17.6億美元。
O'Leary曾於2022年12月作證稱幣安蓄意讓FTX倒閉。今年7月,美國特拉華州破產法院駁回了幣安及CZ針對核心指控的駁回動議,案件已進入證據開示階段。
原始來源:
標題:Binance and CZ subpoena Kevin O'Leary in $1.76 billion FTX clawback fight 發佈者:Crypto Briefing 發佈日期:2026-11-05 URL:https://cryptobriefing.com/binance-cz-subpoena-kevin-oleary-ftx-lawsuit/ 來源性質:加密媒體報道(援引法院通知及公開記錄) 覈驗情況:本次讀取Crypto Briefing全文;傳票對象、訴訟金額、法院駁回動議時間與Bloomberg Law報道及法院文件交叉覈對 支持內容:支持幣安與CZ向O'Leary發出傳票、17.6億美元追回訴求及案件進入證據開示階段
ABAB AI 解讀
傳票由幣安與CZ作爲被告在證據開示階段發出,對象包括O'Leary等外部證人。訴訟核心是2021年7月FTX回購幣安所持股份的交易,原告主張該交易構成欺詐性轉讓並尋求追回至少17.6億美元。
程序路徑上,特拉華州破產法院於2026年7月駁回了幣安及CZ針對核心欺詐性轉讓指控的駁回動議,案件由此進入證據開示。O'Leary曾於2022年12月公開作證稱幣安蓄意導致FTX倒閉,該陳述現被納入被告方的取證範圍。
可比案例是破產案件中原告主張欺詐性轉讓時,被告可向持有相關信息的第三方發出傳票。相同點是證據開示階段可向非當事人取證;不同點是本次傳票對象曾公開指控被告方行爲,且金額達到17.6億美元。
本次事件改變的是證據開示階段傳票已發出的確認狀態,而非責任已認定或追回金額已執行。觀察指標是傳票執行情況、O'Leary回應內容,以及後續證據開示與審理進度。
ABAB News · 認知定律
傳票發生在證據開示階段,不等於責任已認定或金額已追回。
法院於2026年7月駁回核心指控的駁回動議後,案件進入取證程序。
追回訴求針對2021年7月股份回購交易,主張金額爲至少17.6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