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首席法務官Paul Grewal:弗吉尼亞州更新該州《未認領財產法》以覆蓋數字資產
Paul Grewal在個人平臺發文稱,弗吉尼亞州州長Jennifer Wexton已簽署HB 798法案,更新該州《未認領財產法》以覆蓋“數字資產”,並規定這些資產需以“原資產形式(in‑kind)”移交給州政府。該法案創設了數字資產作爲“無形財產”被視作未認領財產的法定框架,公司若持有數字金融資產賬戶但長期無法聯繫所有人,必須按規定報告與移交,而不強制立即變現爲美元。
弗吉尼亞州財政部表示,此舉將幫助政府在數字錢包與託管體系中安全保存加密及其他數字資產,同時減輕平臺持有者的法律不確定性。法案在州衆議院與參議院均獲得支持,被視爲全美少數幾個明確要求以“原資產形式”處理未認領數字資產的州級立法之一。
來源:公開信息
ABAB AI 解讀
HB 798的通过标志着数字资产在制度层面上被正式纳入“传统财产法”结构。未认领财产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消费者保护机制:当公司长期无法联系所有权人时,资产被移交国家代管,以便最终归还。弗吉尼亚州要求以“原资产形式”移交,意味着比特币等资产不再被强制折价为美元,州政府被迫在数字资产托管与风险管控上构建新能力,而非依赖现金化。
从结构层面看,这代表“监管链‑法链”的某种对齐:州政府将自己嵌入到数字资产托管链条中,而非仅作为现金监管者。对交易所、钱包平台和合规企业而言,这降低了其“代持”与“变现”负担,但同时提高了对州级财政系统数字资产能力的依赖。在其他州仍以“现金化”为主时,弗吉尼亚模式可能成为“高信任、高技术”合规路径的标杆。
长期趋势上,这类立法正在把“州‑财政部”引入数字资产持有层,形成“企业‑政府‑个人”三重托管结构。这既强化了消费者权益,又让政府在数字资产价格波动中承担部分风险,使未认领财产体系从“储存现金”升级为“存储数字价值”。弗吉尼亚的尝试,本质上是在探索“州级央行对加密资产的受托责任”,为未来数字资产与公共财政接口提供了制度实验样本。